本报11月4日讯 (首席记者 尚云)
驾车将人撞死后,竟然在交警队里当起了“杂役”,又是打水又是扫地。今天,榆次区交警大队向媒体表示,肇事者给交警们干点活,不会影响事故的公正处理。
10月31日晚7点半,榆次区寇村附近的108国道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,一辆农用车辆将一位横穿108国道的外地农民工撞死。死者叫陈根柱,当时与陈根柱一起过马路的是位哑巴。榆次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后来处理完现场后带走了肇事者。事发后第二天,死者家属在榆次区交警大队事故科见到了肇事司机,当时肇事司机正在交警队打扫卫生。事发后第3天,死者家属又看到肇事司机挨个儿给交警们倒水。据死者家属们反映,现场目击人———哑巴给交警送去事故证明材料后,交警竟然把哑巴的材料给撕毁了。
肇事者没有被刑事拘留,证明材料还被撕毁,交警队办案公正度引起死者家属怀疑。榆次区交警大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事故双方负“同等责任”,不能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,肇事者给交警们干点杂活不会影响办案公正性,至于哑巴的材料被撕毁是因为材料在书写上存在问题,要求证明人重新写一份。
来源:山西新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