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菜刀乱砍,才知是抢劫;行凶者被判刑6年半,罚5000元
早报讯 (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黄玉娥 通讯员何磊璇)晚上11点多,73岁的老陈独自在旧厝看电视,突然一位蒙面歹徒冲了进来,开口要钱。老陈从歹徒说话声中判断出来人是邻居陈某,还以为陈某跟他开玩笑,是在玩“躲猫猫”。
2009年7月17日晚上11点左右,在鲤城金龙街道曾林旧厝看完电视的老陈准备回家睡觉。突然,屋子冲进来一个人,只露着两只眼睛,脸和身体被手上拿着的草绿色的布给遮住了。
“嘿嘿!”蒙面男子朝老陈笑笑。老陈听出这声音,来人是邻居陈某。
“你还跟我玩躲猫猫。”老陈以为陈某在和他开玩笑。
“拿100块钱过来。”陈某不理老陈,开口要钱。
“我哪有钱啊……”
没等老陈说完,陈某就用身上的布遮住了老陈的头。
陈某拿出一把生锈的菜刀朝老陈乱砍。老陈用左手去挡,手臂被砍几刀,于是他往后退,拿起身边的凳子推挡陈某,两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。在厮打中,老陈头部撞到墙,晕了。疼醒后,他看到陈某还在身边,就扑上去用力抱住陈某,用嘴咬他的左臂。
手臂被咬,陈某疼得丢掉了菜刀,挣脱后他用手卡住老陈的脖子,老陈只得松口。看到老陈满身是血大声呼救,陈某逃跑了。
陈某逃跑后,老陈向周围的邻居呼救。之后,被送去抢救。
经法医鉴定,老陈的伤情为轻伤。
据悉,老陈早在案发前就搬到新厝住了,旧厝只放一台电视和一些茶具,用来给老人泡茶聊天用的。案发当晚,他刚好去旧厝看电视,正准备回家,没想到发生意外。
陈某逃跑之后,一度杳无音讯。去年10月2日正值中秋节前夕,陈某回家过节,碰到同村的村民,被抓住交给民警。被捕后,陈某否认曾持刀抢劫。
鲤城法院审理认为,陈某因盗窃被拘留后不思悔改,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当场采用暴力、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,致一人轻伤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。近日,法院一审依法判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